委托貸款業務是指江西銀行接受政府部門、企事業單位、個人的委托,由委托人提供委托資金,受托銀行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、用途、金額、期限、利率等代為發放、監督使用并協助收回的貸款。
產品特點:
委托貸款業務具有管理規范、方式靈活、操作便捷、受理速度快、收費合理的特點,同時受托行還可以代委托人辦理以下事項:
●代為監督貸款資金使用和項目執行情況;
●代為監督借款人、保證人的生產經營情況;
●代為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、質押物和權利憑證;
●協助委托人收回貸款本息;
●代扣代繳利息稅;
●委托人委托的其它事項。
辦理流程:
●委托人向我行提出委托貸款申請;
●受理銀行審查委托資金來源、借款用途、還款來源等;
●委托人與我行簽訂《委托代理協議》,外幣委托貸款則需根據委托資金來源辦理相關登記手續;
●委托人確定貸款對象后,委托人、銀行、借款人三方簽訂《委托貸款借款合同》;委托人要求辦理抵押、擔保手續的,銀行與借款人簽訂擔保合同;
●委托人簽發《委托貸款通知書》,銀行在委托資金到位后發放貸款;
●委托貸款后期管理。銀行可以協助委托方監督管理委托貸款,協助收回貸款本息。